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届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,在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审委员会综合测评的基础上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。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。 公示期:12月7日至12月9日 监督电话:0532-88959583 办公地点: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楼1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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