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鲁教财函【2021】62号文件精神及我校《关于评审2020-2021学年励志奖学金和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》,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,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按照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和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了评审。
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:10月22日至10月25日。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32-88959583
办公地点: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楼1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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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10月22日